人民网海南视窗12月3日消息:
本来按政策属于非农村户口,其家人未及时办理换户登记,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采集的材料中,死者户口成了农村户口,直接影响到赔偿金额,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得到交警采信,死者家属为此多方奔走。 昨天上午,几十名村民来到交通肇事车所属单位儋州公路局,为事故赔偿与公路局的人发生冲突。
大货车逆行撞死3龄童
11月5日下午4点30分,儋州公路局司机吴某才驾驶公路局的琼C22239东风自卸车拉沙,从王五镇往光村镇方向,经过光村中学门前时,撞上3岁男孩吴翔,致其受伤死亡。
11月9日,儋州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吴某才驾车经过没有交通标志、标线路段时不确保安全,遇到步行人操作失误所致,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吴某才被刑事拘留,警方已将材料移交检察机关。
交通事故引出户籍之争
责任认定出来后,死者家人发现交警调出的户籍情况是农村户口,与实际情况不符。找到当地新盈派出所一查才发现,是自己家户口登记情况改非农户口后,还未输入电脑更改。于是更改后,又将派出所证明送到交警大队。可交警大队说因事故另一方不服责任认定,相关材料已报到交警总队了,对出具的证明未予采纳和更改。
记者了解到,在交通事故赔偿上,基本费用一项非农村户口每年按人均可支配收入7736元计,而农村户口只能按每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18元计。由于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在赔偿金额上相差较大,死者家属不愿放弃。
死者家属提供户籍性质依据
死者父亲吴先生说,他及父辈都是儋州新盈农场职工。2004年5月,按照当时文件精神,他们一家属于落实非农业户口政策范围。他拿着那份文件、更改后的户口本、派出所证明去找交警,可交警就是不受理。
公路局:该赔多少赔多少
吴先生说,是公路局的车撞死了小孩,可公路局的人不配合赔偿事宜调解,并一再说他为了多要赔偿费,出假证明搞假户口。他们一家受不了,才到公路局讨说法的。
对此,记者采访了儋州公路局。公路局工会主席谢广治说,公路局不是怕担责任,只要交警裁定、法院判决,该赔多少就赔多少。问题是接受不了他们前面几天是农村户口,过几天又说非农户口,怀疑他们做假,所以与死者家属产生争议
交警队:只认第一手材料
就死者的户口性质问题,记者采访了儋州公安局交警大队,周中队长说,他们作出责任认定书后,事故一方当事人又提出户口性质问题,由于警方取得的第一材料证明死者为农村户口,他们相信它的真实性,再加上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责任认定,向交警总队申请复议,材料报到总队去了,才没有接受吴先生的新证明。
肇事者涉嫌犯罪,要通过检察机关起诉,赔偿应该在刑事案件审理后,受害者一方向检察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由法院来判决。
何时登记改变不了性质
派出所提供的证明不可信?对此,儋州新盈派出所王所长解释说,省公安厅和省农垦总局的文件下发后,有的当事人出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到户籍管理部门去办登记,就出现了死者吴翔这样的情况,但无论如何改变不了他应该是非农户口的性质。他们发现问题后,就及时为其登记存档,并开出证明给当事人,交警应该采信他们的证明。
采访手记:真假这么难辨?
记者在想,交警信不过派出所出的证明,为什么不能去查证一下;派出所辖区内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不能派人向交警解释一下。举手之劳,可能真假就还原了,为什么不能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