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17”马尾魁岐特大车祸造成了4人死亡,27人受伤(详见本报8月18日B18版报道)。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货车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然而,3个多月过去了,4名死者家属和大部分伤者却得不到任何赔偿。 昨日,死者家属和大部分伤者联名,准备起诉福州市三山巴士公司。
伤者:公交公司应为乘客安全负责
陈松官等受伤的乘客认为,虽然事故认定责任方不在三山巴士公司,但是他们当时乘坐的是公交公司的车辆,双方已经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责任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理应对这起事故中的死伤者负责。他们也曾3次请求警方调解赔偿一事,但未果。目前,陈松官等人已经联名盖章,准备到马尾法院起诉。
公交公司:如有异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记者采访了937公交车所属的三山巴士公司经办人员张贞,他告诉记者,事发后,公交公司垫付了伤者的住院费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了货车司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责任方,应负全部的责任,公交公司对这起事故是没有责任的。张贞称,受伤的乘客如果对公交公司的善后工作有异议,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索赔。目前,三山巴士公司也着手准备跟货车所属的城门运输公司打官司。
律师支招:死伤者可以提起三种诉讼
福州市元一律师事务所丁兆增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受害者可以直接起诉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货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范围内承担责任;也可以侵权起诉货车司机以及运输公司;同时,伤者还可以根据合同状告公交公司;但三者不能合并起诉,必须分别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