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港务集团董事长张延礼受贿65万购豪宅两套,因隐瞒部分事实被认定自首情节不成立
本报讯(记者杨野)原港务集团董事长张延礼利用职务,先后六次收受“感谢费”65万元一案(本报曾报道),昨日下午经市一中院审理宣判:张延礼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据了解,这些非法财产中,包括张以侄子和自己名义各购买的一套高档小区住宅,及车库一个。
从装卸工干到董事长
张从一名装卸工,一直干到2001年当上港务集团董事长。2003年7月,张延礼兼任重庆寸滩港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审查重要工程招标方案、审定重大合同等重大事项。
到今年4月寸滩港窝案东窗事发前,下属企业重庆港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张世泽,在张延礼的关照下,承建寸滩港区的几个工程,给张世泽6次共送上好处费65万元。
有意思的是,张延礼这六次共收到的65万元,都是在2003年至2005年其间的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的前一天晚上收到。
交代受贿就像挤牙膏
在得到这些好处费后,张延礼除用于日常开支外,用35万元以侄子的名义购买了某小区住房一套,用20万元购买了另一楼盘房屋以及车库各一个。
张延礼向有关组织交代受贿事实的过程就像挤牙膏:今年4月8日,他交代了收受张世泽15万元的事实,之后再次交代了其它受贿事实。但整个过程中,他只承认受贿45万元,隐瞒了余下的20万元。昨天,法院审理认定,其隐瞒部分事实不报,依法不构成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