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我省已正式建立安全隐患披露制度
本报讯(记者余义勇)昨(15)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首批25项重大安全(环境)隐患,这是我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对重大安全隐患向社会
发布公告,标志着我省已正式建立安全隐患披露制度。
据介绍,为了促进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我省决定将部分重大安全(环境)隐患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今后,省安委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进行公布,形成制度。
此次公布的首批重大安全(环境)隐患地点位于攀枝花、达州、乐山、成都、宜宾、遂宁、自贡、内江、广安、巴中、雅安、绵阳12个市,隐患类别涉及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消防以及建筑工程等领域,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此次公告还将环境隐患纳入安全隐患范围。公告内容还涉及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危害程度、整改目标和时限以及相关责任人等。据介绍,此次公布的25项重大安全隐患都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如乐山市犍为县的煤矿水患一旦穿水,将淹没矿井,发生特大事故。
据悉,对此次公布的重大安全(环境)隐患,省政府将加强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监管责
任,对逾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因重大事故隐患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政府还将组织督察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我省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制定《四川省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级、评估、报告以及公告、管理监督、整改等作出详细规定。(详见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