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田凤山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透露,田凤山当庭承认了公诉机关对他提起的17笔受贿指控。据参加庭审的人士透露,田凤山“身穿深色西服出庭,白色的衬衫配以黑色领带,精神不错。 ”(12月14日《新京报》)
对于这位“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站在被告席上的“形象”,相信很多观众在电视前已经有幸目睹。在人们的印象中,不唯是田凤山,大凡落马高官,他们在出庭受审时个个都是衣着鲜亮、“精神不错”的。当初宣判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时,李是“西装领带,头发光亮”;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在被押解出庭时,也是穿着一身崭新笔挺的西装,还扎了条红格子的领带,脸上也似乎抹了油彩化妆过,简直就算得上是“红光滿面、神采奕奕”了。
当然,在我们国家,对被告出庭的着装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也就是说,“法院提审不涉及穿着的问题”。被告人的“精神”好不好,法律更是无权干涉。但我们不难发现,普通刑事犯罪的被告人,甚至“级别”较低的贪官,他们受审时却是要穿上统一的“号服”的。可以想见得出,穿着醒目的、甚至是可以说是“刺目”的“囚服”,与落马高官们的“西装革履”相比,这“精神状态”自然也就差了一大截!
据说,被告人出庭的衣着,往往是“意味深长”的。今年初,美国一家法庭审理著名歌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Jackson)“娈童”案,据《纽约时报》评论,杰克逊第一天出庭时,身着一袭白色西装,内穿白色衬衫和白色提花丝绸马甲,“如天使般光艳、圣洁”,同时右臂上裹着金色的臂章,手腕上戴着个性化的手链。他第二次出庭时,则换上了一身黑色西装外套,衬衫的领口没系领带,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金色的项圈,缀着一个金头像吊坠。虽然有人认为,杰克逊的穿着本该显得端庄一些,让法官和陪审团“看着舒服”。但有人还是看出了“门道”:杰克逊的出庭着装是精心为出庭设计的,有着引导性的象征意味,“穿白色的隐语是‘他是无辜的’,红色是血液的颜色,穿红色的隐语是‘他受到了攻击’。”
我们不知道落马高官们衣着鲜亮、“精神不错”到底有没有什么“隐语”、有没有什么“门道”。但我要说的是,法律既然允许被告出庭的衣着可以有“个性化”的选择,为了体现人人平等的原则,就不能只对落马高官“青眼有加”,普通刑事犯罪的被告人在出庭受审时,是不是也该有脱掉囚服的权力、也该享受穿戴得“精神”一些的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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