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洒渣土最高罚10万
本报12月21日讯 (记者岳威 通讯员张占宝)今日,记者从太原市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研讨会上获悉,从明年开始,太原市将执行新的建筑垃圾管理处罚办法。凡不按规定处置渣土等建筑垃圾者,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太原市渣土等建筑垃圾的抛洒问题一直依照《太原市市容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处罚标准是每平方米5元。“虽然今年太原市二级以上天气达到240多天,但由于渣土抛洒带来的二次扬尘污染依然较为严重。”太原市执法局应急大队的刘队长告诉记者,处罚力度不够是渣土抛洒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从明年起,太原市执法局将采用建设部新的渣土管理办法,建设单位、运输单位违规处理建筑垃圾,沿途发生抛洒造成污染的将被处以5000元到3万元的罚款;施工单位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理建筑垃圾的将被处以1万到10万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