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赵威 林浩)告示上写着的优惠时段,可平安夜时突然变了。
说起在金汉斯广宜店被“宰”的经过,消费者李先生很气愤:“饭店咋说咋算?”
该店一工作人员表示,优惠时段得根据客流量来定。
消费者:优惠告示突变
昨日,李先生说,12月24日23时40分许,他与三个朋友到金汉斯广宜店吃饭,之前,李先生在店外广告上看到一则告示:“每晚21点到零点夜宵自助餐19元/位。”
“我和朋友就是奔着这个优惠去的,谁会想到到了里面就变了样。”李先生回忆说,他和朋友吃了10多分钟后,一服务员让他们付餐费,每位收费标准是30元,与店外广告上的标准不一样。
对于李先生的异议,女服务员称,夜宵优惠价的最终解释权由店方负责,因为当晚是平安夜,夜宵优惠价改在零时到凌晨2点之间执行。
店家:根据客流量决定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金汉斯广宜店,该店店外确实悬挂着“每晚21点到零点夜宵特惠价19元/位”的宣传广告。记者走进店内询问,一服务员告诉记者,只要顾客晚21时过来,就会享受19元/位的优惠。
昨日下午,记者表明身份拨通了该店的订餐电话,一男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
记者:有消费者反映,平安夜23时40分许到贵店消费,未享受到店外广告上的优惠政策。
工作人员:当天是平安夜,由于客流量大,我们延时服务了,晚上11点多到本店消费,执行的是正常自助餐标准。
记者:店外广告上是否告知“节假日除外”的字样?
工作人员:没有。
记者:这就意味着“最终解释权”归店方所有了?
工作人员:对,我们得根据当时的客流量来决定。
昨日,记者还走访沈城一些餐饮店、干洗店和图片社,类似“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洗涤衣物丢损,按洗涤费倍数赔偿”“胶卷洗坏了,本店只赔偿同量胶卷”这些条款一般很少出现在相关载体上,而大都是通过经营者的口头告知消费者的。
工商:口头“霸王条款”防为主
“这些霸王条款以口头方式表现出来,因为没有载体,查处很困难。”省工商局合同处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应学会保护自己,对于口头式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应以防为主,要提高防范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要尽量弄清楚消费情况,仔细看收费单或一些合同文档,看有否误导,一旦因“霸王条款”发生纠纷,要证据充分、材料完备,不能光凭口头说法。无论是购买食品还是其他商品时,都不要忘了索要购物凭证,如果是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要有购物发票、保修卡、合格证、说明书、信誉卡或商品实物等。如果是接受服务时发生的损害行为,还要有证人的书面证明材料、收费收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