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洪智
本报1月1日热线消息新年第一天,省城出现了雾天,部分路段能见度降至200米以下,高速公路更为严重。济南交警提醒市民,市区行车和高速公路上行车要注意安全。
雾天驾车要控制车速,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 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时速应控制在20公里以下。一般视距10米左右时,时速控制在5公里以下。如果发现前方车辆停靠在右边,不可盲目绕行,要考虑此车是否在等让对面来车。超越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在确认其没有起步的意图而对面又无来车后,适时鸣喇叭,从左侧低速绕过。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超过80公里,车距保持在150米以上。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车距保持在100米以上。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车距保持在50米以上。
雾天停车时要打开雾灯、近光灯和双闪灯。停车后,从右侧下车,离开公路尽量远一些,不要坐在车上。高速公路上停车,乘车人要翻过路边护栏,在道外等待。车内要携带三角警示牌,遇到突发故障停车检修时,可在车前后50米处摆放警示牌。如果在高速公路上突然遇到间断性大雾,切记不要突然紧急刹车。
在雾天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当听到其他车的喇叭声时,应当立刻鸣笛回应,提示出自己的行车位置。两车交会时应按喇叭提醒对面车辆注意,同时关闭前防雾灯,以免给对方造成炫目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