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调高到1600元后成都中低收入人群得到实惠
本报讯(记者董天刚)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800元提高为1600元,新减除标准将让更多的工薪阶层减轻税收负担。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地税局获悉,新的减除标准实行后,成都个税将减少约4个亿。同时,地税局人士提醒高收入人群,年所得12万元以上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据介绍,新的起征点使中低收入者保证基本支出得到满足后略有结余,按照国家统计局曾经对全国500个城市进行的统计调查,减除标准调整至每月1600元后,纳税比例将降至30%左右,纳税人数减少一半左右。据成都市地税局初步测算,成都纳税人每年将少缴个税约4亿元,对中低收入人群可以起到很大的帮助。
地税人士同时提醒高收入者,“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无论是否代扣代缴税款,都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即每到一定时期,就需填写个税申报单。将以前的单向申报改为双向申报,把原来由纳税人所在单位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改为高收入者的工作单位和其本人都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否则视为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