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月4日专电(记者姜涛)记者从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部门了解到,经南京市运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商定,从1月14日到2月22日的2006年春运期间,南京公路客票票价可按票价面额上浮20%。同时,南京公路客运春运价格方案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集体包车必须严格执行春运前的票价,不得上浮。
最新出台的南京公路客运春运价格方案规定,2006春运期间,大中专院校学生票价及革命伤残军人票价不得上浮,南京市区与各区县之间,县与县之间,县内农公班线的客运票价也不上浮。
此外,1月29日到2月22日的25天内,沪宁高速公路班线的常州、无锡、苏州、上海等站点的票价将不会上浮。
南京市运管部门要求各汽车客运站对上浮和不上浮的票价均应提前7天公告,做到明码标价,严禁强行搭售保险费及强行收取其他服务费,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