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元旦假后的第一天,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颁布《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宣布今年3月底前各地须清理各种“限小”规定。微车巨头纷纷欢呼,广州、上海等84个对小排量车有限制的城市则保持沉默。
“限小”“禁微”是个老问题,限制排量1.0L以下车型的上牌和行驶路线,主要是为了控制交通流量。由于政策措辞主要基于管理方便,而相关部门本身的交通规划能力不能让市民满意,不少人认为“限小”是政府不作为,采用简单方式伤害部分市民利益。
但根据我们的调查,3年前开始上市的大部分小排量车并不环保,发动机压缩比低,1.0L车比1.4L车还耗油,排放也远不如“全球同步”车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都很勉强,“小排量”显然不等于“节能环保”。大部分小排量车0-100km/h加速在20秒以上,在红灯密度高的都市,确实大幅度降低了交通效率。
当然,《意见》的目的,以及不久前发布的国Ⅲ排放实行标准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整体制度安排,均明确倡导节能环保,有良好的政策导向;地方政府一味“限小”在目前的汽车技术状态下是简单粗暴的。但让各城市取消“限小”政策,若不取消又无惩罚,取消之后带来的交通问题又无指导意见与建议措施,政策执行难度很大。或者因为取消了“限小”,有关部门又得从车上找出点其他问题来限一限——“不限”对道路资源与交通管理挑战太大,但愿如我一个朋友所言,限什么也不如限“差”。龙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