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汽车三包”遭遇难产命运,《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汽车三包”)去年1月份向社会征求意见,本计划当年3月15日出台,但时隔一年,至今没有关于其将要出台的消息,何时正式出台仍是个未知数。
消费者:三包怎么只听声不见影
消费者赵先生去年买了一辆北京产的轿车,没想到第一次洗车时就发现后挡风玻璃漏水,经销商提出的维修方案是用胶把漏水的地方补起来,赵先生不能接受花了十几万元买一辆问题车的事实,双方争执不下。郁闷的赵先生觉得无处“申冤”,他说,早听说有个汽车三包规定,却总是等不到正式出台,如果有个现成的汽车三包规定,至少有个依据跟经销商或是厂家理论。按照汽车三包草案的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因汽车质量问题,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应当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消费者协会:汽车三包卡壳在检测环节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说,2004年相关部门还就汽车三包征求过他们的意见,但是2005年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就没有了关于汽车三包的消息。至今政策没出台,原因应该是在执行层面的检测环节,也就是说,汽车的质量问题谁来判定,这是个现实问题,目前南京还没有一家这样的权威汽车检测机构,即使三包政策出台也会是形同虚设。据了解,新的汽车三包规定有望提出,汽车的产品质量检测费用将由生产者承担。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加,关于汽车质量的投诉也逐年增加。市消费者协会表示,全市各级消协每天都会接到有关汽车的投诉,而目前对于这些纠纷的处理主要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并没有确切的准则,主要还得依靠厂家的诚信以及调解人的技巧来解决。
汽车技术专家:三包规定对汽车厂家“太宽容”
在汽车三包难产的原因上,也有一种说法是汽车厂家为了自身利益向政策制定部门施压。据悉,三包规定已经在草案的基础上对退换规定做了修改,规定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5次又出现同样问题,消费者才可以提出退换(《草案》中的规定是2次),这实际上提高了换车的难度。我市一家汽车公司的退休工程师张继祖说,汽车三包规定就是对汽车厂家太宽容,汽车是高技术高价格的产品,其质量关系到人的生命,开下生产线的产品必须高要求。如果某辆汽车出现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那么厂家应该高价回收回来,因为这辆车对厂家而言是具有很高价值的质量信息反馈的实物;只有对自己产品没有信心的或者自知产品质量不过关的厂家才会对问题车辆“讲条件”。 南京日报记者 王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