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花办要求所有销售网点必须明码标价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昨天,市烟花办公布了市发改委为本市允许销售的658种烟花爆竹制定的参考零售价。市烟花办要求所有销售网点必须明码标价,并提醒市民可按参考价格货比三家。
记者走访烟花爆竹销售点时发现,一种名为大狗尾草的烟花单支价格从0.28元到1元,卖出6个价,而市发改委制定的参考零售价为0.38元。市发改委此次制定的烟花爆竹参考价大部分低于目前销售网点的销售价格。
市发改委表示,本市的烟花爆竹由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进货配送,并执行统一的批发价格。烟花爆竹属市场调节价商品,销售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但按照《价格法》规定,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明码标价的规定。市民如果在购买时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8。
新增8个烟花爆竹直销点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昨天,市烟花办宣布,从26日开始,全市将新增8个烟花爆竹直销点向市民出售烟花爆竹。据悉,此举是为了避免除夕、初一等重点购买时段市民排队购买。
据介绍,这些直销点由市供销总社负责经营,每个城区设立1处,分别是东城区工人体育馆北门小广场、西城区德外第五小学拆迁工地、崇文区大都市街北3楼、宣武区宣武体育场、朝阳区奥体中心、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门、丰台区丰台体育中心和石景山区石景山游乐园北广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