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全国提前一年,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审核提早实施新标准将为汽车增长拓出空间
新快报讯(记者刘正旭)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市将争取在今年实施机动车国家第Ⅲ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Ⅲ标准),目前,具体的方案已提交至国务院进行审核,广州市政府也已展开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国Ⅲ标准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拟于2007年7月1日实行,广州如在今年年内实行,将比全国提前一年。广州市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的机动车数量庞大,且汽车正以每年16%的速度增长,而广州市的环境容量已接近汽车增长的极限,因此,提早实行新标准能够为广州市的汽车增长拓出空间。
保证符合新标准的燃油供应
据了解,广州市政府早在2005年5月就已将关于提前实行国Ⅲ标准的方案提交至广东省,目前,该方案已由广东省提交至国务院,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正在对该方案进行进一步的审核。为了提早实行新标准,目前广州市环保局等部门正在进行相关工作的准备工作,包括市环保局正在做《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待国务院批准后,将提请广州市政府实施。同时,广州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及物价局等部门也正在与广州市的燃油供应企业进行协商,以保证新标准实行后符合新排放标准的车用燃油的供应。与此同时,广州市将于近日出台《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在用车辆尤其是高排放车辆将进一步提高限制,并将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
未达国Ⅰ标准的车超过20万辆
广州目前实施的国Ⅱ标准是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目前,广州的在用车辆中,达不到“国Ⅰ标准”的高排放车辆就超过20万辆,而一辆高排放车辆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达到“国Ⅰ标准”、“国Ⅱ标准”新车的5倍-7倍,是国Ⅲ标准车的14倍。据了解,目前除北京因2008年奥运会的原因提前实行了国Ⅲ标准外,全国其它城市尚未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