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要受制裁,当债主的为何也要受审?昨天,当周洪和他的债务人徐伟铨一同被押上萧山法院10号法庭接受审判时,可能自己也分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来。权益本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他,因为操之过急,非法变卖了徐伟铨处被法院查封的高速平缝机,将不得不面对法律的制裁。
2004年12月,黄某与萧山蓝登服装厂负责人徐伟铨、萧山一纺织品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三方约定将萧山蓝登服装厂欠纺织品公司的18万余元货款转让给黄某。此后黄某因催讨无果,诉至萧山法院。法院判决蓝登服装厂应如数支付。
2005年1月,萧山法院作出诉讼保全裁定,并查封了蓝登服装厂的46台高速平缝机等财产。不料徐伟铨当晚即将封条撕毁,用16台旧高速平缝机与被查封的高速平缝机调换后,拉到其他地方准备继续生产。
而此时,周洪因为徐伟铨欠他加工费6000元,也赶到蓝登服装厂把18台被查封的平缝机车头擅自拉走,并在半个月后将其卖掉,得款6000余元。
2005年5月31日,当黄某与萧山蓝登服装厂的经济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徐伟铨、周洪非法处置诉讼保全查封的财产,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法院由此当庭作出判决:二人均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徐伟铨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周洪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记者陈贲实习生陈峥通讯员唐伟利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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