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8日凌晨1时许,男子张某、杨某经预谋,驾驶夏利轿车,携带钳子等作案工具,先后窜至天津港益箱货劳务公司车队停车场内盗窃汽车电瓶16块,价值5580元。后二人相继被抓获归案。日前,塘沽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吴彬通讯员苏伟/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