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埃及渡轮沉没事故日前爆出惊人内幕———据英国《泰晤士报》8日报道,与失事的“萨拉姆98号”同属一家公司的“姐妹船”曾接到求救信号,但该船船长为避免发生“第二起灾难”,竟然见死不救,拒绝前往救援。 真正的搜救行动直到渡轮沉没7小时后才展开,导致这次海难伤亡惨重。
怕危险拒绝伸援手
据报道,在“萨拉姆98号”遇险时,另一艘渡轮“圣凯瑟琳号”正逆向行驶在同一航线上。“萨拉姆98号”曾向“圣凯瑟琳号”发出过紧急求救信号,要求该船立即折返,赶来抢救千余名乘客。
然而,“圣凯瑟琳号”船长萨拉赫·朱马亚却拒绝前往救援,因为他的渡轮上载有1800名乘客,朱马亚担心帮助救援“萨拉姆98号”可能会导致自己的船只也接踵沉没。朱马亚接受埃及《金字塔报》采访时说:“为保护‘圣凯瑟琳号’上的乘客,我决定继续原来的航线,不参加救援行动。因为救助遇险渡轮上的乘客,很可能会导致我自己的船只因超载而沉没,而且当时风高浪急,天气状况相当恶劣。”
“冷血船长”已被解职
朱马亚补充道,他之所以下决心做出“拒绝救援”的决定,是因为埃及萨拉姆海运公司的负责人马姆多赫·伊斯梅尔也向他下了命令。他对记者说:“手下通知我,公司负责人伊斯梅尔也要求我继续原来的航线,从而避免第二起灾难的发生。”
朱马亚表示,当时他向附近水域所有过往船只都发出了警报,希望他们前往救援“萨拉姆98号”。但真正的搜救行动直到沉船后7小时才开始。埃及官方7日晚称,直到“萨拉姆98号”沉没6小时后,政府才获知这场灾难的发生。
目前,朱马亚已被埃及海事管理部门停职。朱马亚称,他之所以被解职,是因为和一名调查这起船难的议会委员会成员发生了争吵。
“逃避条款”难成理由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任何船长都有责任援助遇险船只。按规定,面对失事船只,附近各船的船长应“以最快速度展开救援”。然而,该规定也包含一条“逃避条款”:如果船长认为,救援将导致自己的船只也陷入危险,那么他可以选择不更改自己的航线。
至于“圣凯瑟琳号”船长是否能够以这条“逃避条款”辩解,“船员联盟组织”发言人安德鲁·利宁顿认为:“当时的天气并没有那么糟糕,即使参与救援也只会使他的船面临很小的危险,(朱马亚船长)拒绝救援的理由显然不够充分。”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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