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公交车司机黄刚(化名)因不满任务过高,竟在当班的用餐时间饮酒,并伙同其他十余名同路线驾驶员停开3个小时左右。因此事被公司开除后,黄刚不服,向法院提出要求公司复职、补发工资,渝中区法院日前判黄刚败诉。
发泄愤懑摆车饮酒
2005年6月6日,收到路队下达的空调车夏季生产任务指标后,重庆市第一公交公司二路队151线驾驶员黄刚等人觉得新任务调整得过高,心生不满。
当天中午,正值当班的黄刚与同路队司机段某、肖某等人相约到花园新村附近加气,摆车后在餐馆吃午饭,后面又陆续来了同为151路车当班驾驶员共11人。
吃饭过程中,黄刚等人满腹牢骚地谈论起队里上调空调车夏季单车任务。趁着大家都在气头上,明知道当班司机不能饮酒,黄等仍伙同众人喝了啤酒。
路队调度员见黄刚等人当天的午餐时间超出平日正常时间,便分别多次打电话给摆车吃饭的驾驶员,要求他们回路队出车,但没有人理睬。眼见151线路面临无法正常开行的困境,路队管理人员只得找到餐馆,经劝说无效后,路队管理人员便将停在餐馆外的客车开走。直到下午3点多,黄刚等驾驶员才离开餐馆。
不满被开除告上法院
由于黄刚等十余名司机擅自停置公交车长达3小时,并在当班时间饮酒,几乎造成151路线无法正常运营。公交一公司随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对全体参与人员进行批评处分。
经了解,公司认为黄刚与段某、肖某等是该事件的“头头”。2005年7月中旬,起主要作用的四人受到开除处分。
黄刚认为对自己处理太重,9月份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于已超过申诉时效没被受理。黄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公交一公司撤销对他的处分,恢复他的工作,并补发停职期间的工资。
认定违规被判败诉
公交一公司出示的证据显示,参与摆车吃饭的众多司机证实黄刚在当天饮酒和带头煽动大家把事情闹大。而黄在事后写的《事情经过》也只是说当天大家议论任务过高耽误了走班,但回避了饮酒等情况,执意为自己所犯错误开脱。
法院审理认为,黄刚的行为已明显违反该公司的劳动纪律,应当接受开除的处分,因此驳回黄刚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