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头条之呼唤“无痛置业”:乔迁之喜甩不开收楼之痛乔迁之喜甩不开收楼之痛
为何?全国“两会”关注安居,本报今起邀您与代表委员共同探讨“无痛置业”
编者按
置业置业,安居乐业。
千百年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一直是梦,是追求,是心中的“桃花源”。
买房卖房,这甜蜜的事业如今竟也苦涩起来:买房的说痛,卖房的叫累,打理物业的也喊冤……困局中,谜团里,大家都在呼唤“无痛置业”!
到底怎么了?
本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期许拨云开雾。本报还将同步连线北京,请正在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谈建议说看法,共谋良策,同构和谐。你有止痛良方吗?移动用户发送“HELP+评论”到01881882;联通用户发送“评论”到1881882。网络用户登录https://ycwb.blog.sohu.com对此文进行跟贴评论。
本报记者 鲁钇山 李宜航 崔漫红
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镜头———
一声欢呼:要收楼了!
两行清泪:收楼真累、真烦、真痛!
……
收楼,有人视为博弈,小矮人与大个子的较量;有人比作冒险,在陷阱密布中跋涉;有人称之艳遇,想得总是很美!
收楼,不少人收了一肚子气,一肚子痛……
收楼难
交了钱,却收不到楼,眼下并不鲜见。
广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统计表明: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收不到楼、或者延迟收楼的情况,占广州全部房地产纠纷的两到三成。
广州市民李先生就向本报反映说,他买楼时交纳了10万元的“诚意金”,结果还是没能收到楼。
李先生说,2005年年初,他交“诚意金”时,售楼人员表示,这笔钱可以计入首付款使用。但后来,开发商变卦了———“诚意金”不能计入首付,首付必须另外交钱。
300多户买家无法接受。2005年12月31日,包括李先生在内的上百人,把售楼部团团围住,然后拨打110报警。开发商迅速派出数十保安“维护秩序”。双方剑拔弩张,险些动手。
埋伏多
收不到楼,烦;收到了楼,也要小心埋伏。
有资料表明:业主入住后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发生的纠纷,有八成是因为收楼时就埋下了隐患。
日前,海珠区某楼盘200多名业主聚集地下停车场,要求停车场的原管理者撤走,让业委会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驻,但原管理者不同意。对峙过程中,4名业主被身份不明人员打伤,其中包括年已73岁的业主周老伯。
业主彭女士说,2000年收楼时,开发商以地下停车场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1.4亿元。2005年9月19日,银行因为收不回钱,开始拍卖车位。
后来,全部159个车位被该楼盘原物业公司的老板竞得,并以每个10多万元的价格出售。200多有车业主从此只能把车停到附近的马路上。
“车没处停了,人还挨打了,这楼买得真窝火。”彭女士说。
质量差
花掉毕生积蓄买房,收楼时却发现墙裂、厨漏、大理石竟是硬纸板假冒的,你会作何感想?
今年以来,广州市消委会接到的近百宗房地产投诉中,关于商品房质量的,占到了半数以上。
按正常程序,开发商应让购楼者先验楼,没有问题后再签收楼书。可是家住海珠区的陈小姐,却遭遇“意外”。
去年年底,陈小姐去收楼时,售楼小姐坦言:您必须先签收楼书,我才能带您去收楼,这是公司规定;其实先签后签都没什么关系,房子肯定没问题。陈小姐也没多想,随手就签下了收楼书。
一看房,陈小姐傻了眼:墙上有多处明显的裂缝,天花板和侧墙都在漏水……售楼小姐倒“理直气壮”:您已对房间验明正身,并签署了同意收楼的意见书,房子现在的质量问题与我公司无关。
无奈之下,陈小姐只好自己请人来“修新房”。
据说,在施工中偷梁换柱、使用一些劣质建材来降低成本,已是公开的秘密。
货变样
“一片草坪,就可以说成皇家园林”!这是网络上对楼盘虚假宣传的形象嘲讽。
2003年上半年,张先生到番禺去看房。当时,从楼盘的平面图上看,周边是绿化或预留用地,西边不远处就是国家森林公园。
同年年底,张先生去收楼时忽然发现:房子北边竟紧挨着工业区,树脂厂、金属制品厂、塑料厂等一应俱全;楼的西南方,则是一家采石场。
从此,张先生家就只有门户紧闭,恍如鸟笼。
一个月前,张先生在天河区租了一套房,现已很少回番禺。
“近千户中,常住居民现已不足一半。”张先生说,他们已对开发商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据广州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统计,目前虚假的房地产宣传,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隐瞒真实的规划方案;二是所承诺的配套设施远远达不到承诺的标准。
公摊大
据房地产业内人士透露,这是不良开发商“获取利润”的一个重要手段。
2005年初,刘小姐在天河某楼盘买了一套房。收楼时,刘小姐经过测量发现,室内面积比开发商提供的数字稍小。
当开发商通知业主前往办理房产证签名时,刘小姐验证了自己的想法:实测公摊面积,比销售说的少了4个平方米,“等于我多掏了一万多元”。
同一楼盘中,和刘小姐“同病相怜”的有200多人。经计算得知,该楼盘公摊面积的总误差将近1000平方米,业主们因此受到的损失总额约200万元。
据广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许奋飞说,类似纠纷近年来增加很快,开发商“做大”公摊面积有多种方法。其中最常见的,是把一些依法不应列入公摊的建筑面积列入公摊。这些建筑包括: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楼幢外的用作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等。
痛定思痛,不难发现:上述问题之所以产生,主要是信息不对称———购楼者对所购买楼盘不太知情,只能盲人摸象,一步步走进“网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