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部署做好农民工工作 工资发放月结月清
本报讯 省政府新成立的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会上透露一系列关爱农民工的新闻,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据了解,最近三年全省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546.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58%。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农民共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27.44万、60.48万和59.81万。但当前农民工工作面临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农民工工资水平偏低,大多数农民工保险未纳入医疗和工伤保险范围,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为农民工排忧解难,逐步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和制度,包括:
农民工工资要月结月清,要督促各类企业招用农民工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推广使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对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时间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根据农民工不同的就业现状和医疗需求,加大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力度,把农民工分别纳入基本、大病和住院医疗保险。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当前之重点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督促输入地将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列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
(门彦敏于英杰 祖六四) (责任编辑:张剑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