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五年内改变以药养医
国家发改委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解读
本报记者 汪令来
■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医保无法对医院用药发挥制约作用
■到2010年,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解决医疗机构的收入补偿问题,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实施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
■建立向社会药店开放的处方管理制度
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8家行业协会,下发了《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 这一被认为是传达官方对医药行业宏观管理重要信息的文件,正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今天,本报摘录一些关键点与读者共享。
1、文件精神:指导意见。
评述:《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按照政府行文的通则,“计划”是指令性的,“规划”的指令性小一些,而“指导意见”的指令性进一步弱化,是非指令性的。据悉,对于医药业这样的竞争性行业,发改委有意在下一个五年规划时,将不再制定这样的“指导意见”,而改为通过发布产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即使如此,此《指导意见》仍有一定导向性,对相关项目,会有相应的财政、税收、金融、贸易政策的扶持。
2、文件精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医保无法对医院用药发挥制约作用,致使用药不合理,市场竞争无序。
评述:这是继去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指出:“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之后,又一官方评定。老百姓“看病难、吃药贵”,根子并不在药价虚高,而是让药价不断走高的医疗机制。所以,为平抑医疗价格,不要打错了板子,只盯着药厂和药品流通,而无视医院的流通机制,否则终将无功而返。
3、文件精神:在目前医药不分家、处方外放难的情况下,医院药房仍然绝对占据药品消费市场的垄断地位。
评述:处方难外流,致使药店在“药品分类管理”面前,有令难行。总不能让药店们都喝西北风去。
4、文件精神:要为企业生存发展保留必要的价格空间,按公平竞争、质价相符原则,缩小国产药与合资药、进口药的价差,提高医疗必须、因价格过低而停产的药品的价格。
评述:事实上,进口药、合资药在包括招标、定价等很多场合享受“超国民待遇”。同时,越来越多的廉价好药退出市场。迄今为止的19道降价令,有些药价甚至低于一些大厂的出厂价。
5、文件精神:2010年实现我国对WHO“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承诺,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评述: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进一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是大方向。能否在五年内实现?任重道远。
6、文件精神:积极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卫生投入,解决医疗机构的收入补偿问题,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评述:目前医院的国家拨款不足其总费用的10%,反而是药品收入占了四成甚至一半。实现医药分家,根除以药养医,必须由政府部门统筹安排,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7、文件精神:实施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
评述:我国药品生产现状是一个通用名下有很多企业的产品,而且质量参差不齐,故需要医生指导用药。所以,完全实施该项制度的前提是:一是所有产品质量一样;二是每位病人自己是药学专家。
8、文件精神:建立向社会药店开放的处方管理制度。
评述:这是“医药分家”的前提。但实际上,如果医院收入除药品外,没有其他补贴制度,这仍是空谈。就在前不久,广州卫生系统刚刚宣布要投入1.5亿元建设“电子病历”———处方通过电脑直接从医生到药房,处方怎么外流?病人又拿什么去药店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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