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紧急通知,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或格调低下广告,并提出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广告等7项禁止性规定。 记者就此事连线了吉林新文化报广告部主任呼云凯。
记者:您对这个通知怎么看?
呼云凯:之前的医疗广告条例也对此做出了规定,我们媒体这边一直都严密控制这些社会反响不好、制作水平差的广告。这一次下发通知可以说是一个行业整顿和规范的信号,此前长春也有过多部门、多手段的治理,从源头上渠道上都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可能还与理想的状态有差距,这一次如果令行禁止,那么在平面媒体上一定是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因为监控起来比较容易,拿到当天的报纸一对就知道有没有做到。
记者:那么新文化报将如何整顿?
呼云凯:此前我们有一些客户要求发布此类广告,我刚才也看了一下被禁的12类里有一些此前是没有在审查范围里的,比如癫痫病之前是限制发布的。再比如无痛人流,我们这里主要是一些少女救助中心做的广告,这类广告不是非常让人厌恶的,在我们这个市场很普遍,主要是针对解决社会问题。现在我们在等相关的措施下来,等进一步的解释。
记者:对于新文化报的广告收入会不会有所影响?
呼云凯:不很严重,是微乎其微的。(东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