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谈叫停医疗广告:媒体不能见利忘义
环球在线消息:新闻出版总署、工商总局针对报刊广告日前紧急下发通知,从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再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针对此,记者联系了清华大学传播学系教授刘建明先生。
记者:您对两部门叫停12类医疗广告怎么看?
刘建明: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国家为何不让报刊刊登这类广告。
我们都知道,这些医药、医疗广告所涉及的无论是药品,还是医院,其好坏都是无法评定的。 药品的好与坏是医生来评定的,医院的好与坏是患者评定的,怎么能通过登广告来评定,进而影响公众的判断力呢。
如果报纸刊登虚假的医疗广告,造成患者受伤害,报纸是应该承担责任的。所以在这件事上,媒体不能见利忘义,应该坚决地、主动地不发布这类广告。
记者:如果报刊不再登这类广告,有人担心,这类广告是否会充斥到大街小巷里,我们的小区里?
刘建明: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街头小广告没有禁止,完全是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的。试想,那些小广告上面都留有联系电话,如果下大力气整治,肯定是能够查处的。(古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