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这笔钱太难拿了,他们一点诚意都没有,一直这么拖着我,折磨我!”38岁的民工张洪年下意识地望着自己的左手,一年前的一次工伤事故,让他失去了三根手指。 到岗5天绞伤3根手指
2005年11月11日,民工张洪年经王某介绍,来到连某的石材经营部工作,进行石材切割,由连某提供机器设备和场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今年4月浦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洪年工作时受伤为工伤。老板连某申请了行政复议,后又打了一场行政诉讼官司,结果都没能翻盘。前不久,浦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下达裁决:连某一次性给付张洪年工伤保险待遇合计6.1万余元。对该仲裁,连某还是不服,他继续通过诉讼讨说法,将张洪年告上浦口区法院。
老板连某起诉的理由是:首先,张洪年是通过王某私自找来的;其次,连某和王某是承揽关系,王某应当负有责任;再次,张洪年到石材经营部只有5天,工作上没有效益,其受伤是违反操作规则造成的,自身也有责任;第四,赔偿费用的计算有误。请求法院撤销仲裁,重新判决。 工伤之后一家生活艰难
张洪年今年38岁,来自苏北灌云。老家有一个13岁的儿子,是聋哑人,原本在聋哑学校读书,可由于他工伤之后难以供给,现已失学。夫妻俩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儿子,1岁半了。据张洪年说,工伤过后,他只能到处打零工,最多一天能收入三五十元。“我老婆又怀孕了,可我连让她打胎的钱都没有!”张洪年说得很伤心。 调解:5万赔偿两次给
昨天,连某女儿代替了父亲出庭,法庭调解阶段,她表示赔偿数额太高,且时近年底,经营部周转资金不足,一下子付不了那么多钱。同时,张洪年向法官表示,“别再折磨我了,希望尽快拿到钱,回家过个平安年!”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5万元的调解价码,连某于2007年1月15日前支付3万元,余款2万元于2007年3月31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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