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与“市民”虽是一字之差,表面上看也只是居住地、身份和职业发生了转变,但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是农民各种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农用土地的消失意味着各种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社会角色的重建。原有的依靠土地而生存的自然生物链式的消费关系发生崩裂;散漫的田间劳动要面对严格的厂矿工作时间;以血缘、地缘为主的人际交往转变为业缘、通讯为主的人际交往;履历中频频出现的文盲、小学、初中要面对电脑操盘的现代化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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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全省城镇人口达到50%左右。实现5年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的目标。如果我们以两个劳动力赡养两个老人和一个孩子并随劳动力转移的话,20万的转移人群,将有可能涉及到60万农民转市民问题。
在逐步实现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推进农民市民化,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趋势,也是城市化的必然要求和终极目标。这对我国、全省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无数的社会发展实例和研究成果表明:
农民市民化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
农民市民化与农村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是“三位一体”的整体推进过程。
农民市民化是提高农民文明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农民市民化更是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快已转移农民的市民化过程,对确保城乡社会稳定乃至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城市化推进速度不快,农民进城难,即使进城后也无法变市民。其公民权利遭到侵害,人格地位得不到尊重,才会产生许多针对城市和城市居民犯罪的现象涌现。不能否认这是引起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1992年8月18日,洋浦一次性出让区内27.353平方公里的土地。一夜之间,这里“一次性”出现了4万多村民直接成了居民。
2006年全年,在这块被定位西部现代化工业重镇土地上,从第一个搬入安置区的新都居委会到全洋浦的另17个村委会都处在“两民”转变过程。开发区从最初解决失地失渔农民的最基本生计问题,到解决群众就业的开发区、办事处、居委会三级就业网的建立,再到对新居民的社会参与度、社会权利意识的培养和市民行为方式、思想观念的建立,其目的是提高当地人的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从中我们或许能得到关系着我省上百万农民转市民的重大社会工程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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