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文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
民警买房买车要向上级报告
据中新网1月5日电日前,公安部党委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基层所队长5种行为要引咎辞职或责令其辞职,并依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 |
《意见》规定的五种行为是: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辖区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不调查、不报告,致使辖区治安长期混乱的;乱收滥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致人死亡的。
《意见》还规定,基层所队民警置房购车,民警配偶和子女参与经商办企业,经营洗浴等娱乐场所、安保器材、警用器材,配偶和子女受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本人婚嫁等情况,要主动如实向所队领导报告,所队领导要如实向所属公安机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
《意见》同时指出要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对民警正当执法行为,要予以保护;对民警受到诬告、错告的,要及时澄清事实,还民警以清白,要对诬告者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对妨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和暴力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据悉,基层所队警力占全国公安机关的80%,党员民警占全国公安机关党员民警70%。《意见》的下发,旨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