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6日讯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2006年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2005年底县均844元增加到目前的867元,从今年1月份起,龙口市低保标准将提高到1200元,莱州市提高到1000元,全市县均低保标准将达到9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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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对低保资金负担原则作出了重大调整:强调农村低保金要按照“分级负担、多方筹措”的原则,将由市、县、乡列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对比较困难的县市区和重点库区所在地给予20%的补助。低保资金也将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办法,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发放名单和名额,以财政涉农资金“一本通”的方式,按季或按月足额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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