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张先生是一家纯外资IT公司的项目经理,月收入7000元的他却说,“这个年实在没法过了”,和他一样“没法过年”的还有140多名同事。5日上午,广州天河北某银行大厦前,几位青年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白领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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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早已不是新闻,但白领讨薪倒不多见。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以及他们的讨薪,习惯性的认识是,除了有法律不健全、保障不够等原因外,尚有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讨薪方法不当,甚至讨薪行为过激等成因。作为白领阶层的员工,从其素质与见识上讲,他们的维权意识应该是比较强的吧?为何也要举牌讨薪?
2005年起FGC就开始拖延发工资,2006年12月1日老板突然宣布公司结业清算,该公司当天宣布结业后,单方面发给员工一份协议书,协议书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付清员工的各项费用。拖延发工资一两年之久,单方面的协议,白领的维权意识哪里去了?维权行动为何滞后?举牌讨薪与其说是白领的无奈之举,倒不如说是现今劳资关系不对等甚至局面表现出严重失衡的结果。
经济学认为,只要有劳资双方存在的地方,劳资矛盾便无法回避。劳资关系既是职工最切身的利益,也是社会稳定的必要元素,又是培育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元件,因此,频频发生的薪酬、劳动合同等纠纷,已经预示目前的劳资关系开始出现失衡迹象。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劳动关系的失衡与劳动合同的失范已是突出的问题。
于是,当《劳动合同法(草案)》在广泛征求民意过程中有人这样来形容:一部《劳动合同法》草案引发劳资之战,《劳动合同法》是平衡劳资关系的利器,可谓一语中的。有专家指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平衡:当雇主在事实上处于强势时,立法就应当提高劳动者的地位;反之,当劳动者事实上处于强势时,立法也不应损害雇主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劳资关系的失衡与劳动合同的失范只有用完善法律来解决。
“白领讨薪”既是劳资关系失衡的必然结果,又是对现行劳资关系的一次“讨伐”。劳动者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讨伐”都显得苍白无力,惟有健全的法律才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期待着《劳动合同法》能真正给劳动者一个公道,而不是劳动者被逼无奈的抗争与“讨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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