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曾璐 报道
今年1月1日起,婴儿游泳每次收费不得超过50元,中、小学生体检每次7元。昨日,南京市物价局转发有关文件,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此次,物价部门完善婴儿游泳(非医疗项目)、驾驶员体检和中、小学体检等三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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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卫生部门将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上报省物价、卫生部门。待取得项目编码后,由市物价局、卫生局制定试行期为两年的新增医疗项目价格,试行期满前三个月,由申报医疗机构根据文件中规定提供的资料向市物价、卫生部门提出正式定价的申请。
(编辑 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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