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合肥市2006年度职业介绍机构年度审验开始。年检对象为2006年12月31日前领取《职业介绍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年检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据了解,年检材料包括:职业介绍机构的年度审验申请报告、上年度工作总结;《职业介绍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职业介绍机构的验证登记表;收费项目和标准;职业介绍机构3名以上(含3名)有职业指导资格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介绍机构与持职业指导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职业介绍机构为持职业指导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详细凭证原件、复印件;已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年检条件的职业介绍机构需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本报记者 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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