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非公经济36条”出台已有一年多了,但在市场准入方面,由于审批核准制度进展缓慢,加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影响,致使非公经济遭遇“名放实不放”的隐性“玻璃门”。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省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活动会上获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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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省非公经济规模和实力明显增强,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占当年全省经济总量近一半,尤其是民营经济对县域经济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从2005年我省县域经济排名来看,前十强县都是民营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
虽然实践证明,非公经济发展强弱,对于提升我省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至关重要,但仍有一些地方并没有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订的好的政策积极转化为发展非公经济的生产力。少数地方非公经济发展战略高度不够,存在“重国企轻民营”、“重大轻小”、“重外轻内”的现象;对非公经济不敢放手发展,缺乏主动性。
尤其是少数掌握行政审批的部门,该交市场的不交,能放基层的不放,或借种种理由明放暗不放,使企业跑来跑去,部门转来转去,没了效率,苦了企业,最终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此外,政策效应递减现象突出,往往上面声势浩大,但到了基层就风平浪静。而且在政策落实方面手段滞后,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重制定轻落实、重管理轻发展”。
另外,非公经济公平待遇问题依旧没有多大改观,不仅得不到与国企、外企一样的政策待遇,一些地方非公经济甚至还差于外地招商引资企业。同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不公,监管国有企业松,监管非公企业严。更有少数部门单位执法过于随意,有的仅凭一封人民来信就派调查组到企业调查,干扰了企业正常经营,降低了企业信誉,而调查结果却是子虚乌有,挫伤了企业家的积极性。(周晓东)
来源:
江淮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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