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杨琴)记者昨(16)日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在成都务工的参保女性生育孩子,也可以享受一定标准的生育补贴。
据了解,成都市政府在去年下半年出台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综合社会保险补充规定》,指出在成都务工的非城镇籍从业人员,如果参加了当地的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年或累计缴费满2年的,将享受到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的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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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贴标准为:连续缴费满1年不满2年或累计缴费满2年的,补贴1200元;连续缴费满2年不满3年或累计缴费满3年的,补贴1400元;连续缴费满3年不满4年或累计缴费满4年的,补贴1800元;连续缴费满4年不满5年或累计缴费满5年的,补贴2400元;连续缴费满5年不满6年或累计满6年的,补贴3000元。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按所对应享受的补贴标准增加1倍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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