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全国11个省份400多家公司、涉案金额2亿多元的“508”特大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和非法制造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9名被告人均获刑,主犯高国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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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高国伟为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通过其设立的4个公司共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6份,税款计6577626.31元;为掩盖其虚开的犯罪行为和抵扣税款的目的,高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9份,税款计6168799.85元;高又非法制造并为自己虚开铁路运输货票10624份,税款计8463412.69元,为他人虚开非法制造的铁路运输货票2472份,税款计1996903.9元;此外还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税款122699.55元。
被告人高国伟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8名被告人均以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获刑。各被告人的犯罪所得依法全部予以追缴。(蔡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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