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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喝饮料算不算偷窃?

  案例:A小姐与其母亲B女士到成都某大型超市购物。A小姐因口渴难耐,在超市内当场打开一瓶饮料,一饮而尽。在出商场时,两人由于匆忙忘记付这瓶饮料的钱。当A小姐母女俩走到超市出口时,商场防损员C追上来,强硬地要求A到商场办公室谈话。

A解释是忘记了付款,并当即主动要求付款。防损员C执意认定A的行为是偷窃,拒绝接受A的付款。A小姐的行为到底是不是偷窃呢?

  律师说法: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周建中律师认为,A小姐在未付款的前提下随意在超市内喝饮料,其过错在先。虽然并非有意不付款,但也要承担相应责任。C虽有权追讨过错的赔偿,但不应该认定A的行为是盗窃,而应为过失。此事,双方可以这样协商解决:A将饮料的费用补交上,C则应对自己“鲁莽”的行为对A母女道歉。

  记者董馨实习生廖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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