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面应对气候问题的国际角力。作为高层对气候问题决策的智囊团,中国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日前成立并正式开展工作。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为中国政府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和措施提供科技咨询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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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成为1990年代以来中国气候决策上的重要突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的成立“不亚于中国加入WTO,压力非常大”。
委员来自不同部门和学科
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由孙鸿烈、丁一汇、何建坤、巢纪平、郎四维、李烈荣、林而达、潘家华、吴国雄、尹改、蒋有绪和周大地12人组成,其中,孙鸿烈院士为主任委员,丁一汇院士、何建坤教授为副主任委员。他们分别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清华大学、国家海洋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土资源部、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环保总局、中国林业科学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气象局科技发展司。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气象局科技发展司副司长巢清尘昨天向早报记者介绍,气候变化对国家的影响非常广泛,政治、经济、能源乃至国家安全问题都和气候变化息息相关,成立跨部门、跨学科的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从科学层面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科学咨询与服务,有助于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提高中国科学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据巢清尘介绍,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将以专题组的方式对气候变化进行研究,课题可以由政府部门根据需要提出,也可以由委员结合自己的专业向政府申报。
2007年,专家委员会将设立三个专题组,分析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的主要结论,提炼重大关键问题,研究报告对未来气候变化走向、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可能影响,并向国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IPCC是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988年联合建立的政府间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认识、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可能对策进行评估。1990年、1995年和2001年,IPCC相继完成了三次评估报告,这些报告已成为国际社会认识和了解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科学依据。目前,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正在编写和评审之中,将于2007年完成。
酝酿于2005年
中国政府一直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高度重视。1990年,中国政府在当时的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1998年,在中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过程中,设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是中国政府关于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跨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讨论涉及气候变化领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关于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活动,组织对外谈判,对涉及气候变化的一般性跨部门问题进行决策。
200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新一届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成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担任组长,成员单位有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民航总局。
美国、英国、加拿大、韩国等都在国家最高层面设立了有关的科学顾问或顾问组,为政府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措施提供科学基础和决策依据。巢清尘介绍说,早在2005年6月,叶笃正、刘东生、何祚庥、孙枢、孙鸿烈、巢纪平、吴国雄和秦大河等八位中科院院士,联名向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了设立国家气候变化科学特别顾问组的建议。胡锦涛总书记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成立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
2006年8月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组建完毕。2007年1月12日,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迎接2012年
成立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的一个直接促因就是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巢清尘说,“在这个意义上,不亚于中国加入WTO,压力非常大!”
美国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借口之一,就是议定书没有规定中国、印度、巴西等主要发展中国家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甲烷、氧化氮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也居世界前列。预测表明,到2025年前后,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很可能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
虽然《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没有规定中国的减排义务,但是,《京都议定书》的第一个承诺期到2012年结束,关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第二承诺期的谈判即将展开,届时,中国不可避免地将成为谈判各方关注的焦点,很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减排义务。
在之前,在关于《京都议定书》国际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的责任一直是争论不休:发展中国家表示要在发达国家做出真正的表率后才接受有约束力的承诺,而发达国家则要求发展中国家从现在起就采取更多的行动。
巢清尘表示,如果我国长期不承担温室气体控制义务,我国在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活动中遭受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如处置不当,有可能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将会对中国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中国面临气候压力
早报讯
中国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一直备受国际社会的压力。旨在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为缔约各国设定减排目标的《京都议定书》并没有把发展中的中国纳入其中,因为该议定书只面向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发展中国家一直以“历史责任”的挡箭牌把排放设限拒之门外。《京都议定书》设立的减排义务虽然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法律约束,但随着温室气体排放的迅速增长,中国若想继续获得“豁免地位”将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中国温室气体的排量大、潜力大,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占世界总排量的13%。排第一位的是美国,占总量的23%。而中国的甲烷、氧化氮等温室气体排放量也居于世界前列。虽然从人均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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