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高先生日前接到阜阳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罚单,这意味着他要开几个小时的车到阜阳市去接受处罚。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07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高速公路即将实现交通违法行为异地联网处罚,这意味着像高先生这样的违法驾驶员再不用来回奔波接受处罚,在距离其最近的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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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省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驾驶员异地交通违法行为也在不断增多。按照我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罚模式,交通违法驾驶员必须回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客观上不利于驾驶员及时接受处罚。目前我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正在对异地联网处罚系统进行试点,有望在近期正式在全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启动。(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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