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徐丽碧)23岁的司机陈某为牟取钱财,竟趁同事不注意之机到同事的车上盗取加油卡,然后将卡拿给油贩子持卡偷油。不过陈某最后良心发现,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盗窃罪行,法院判他进监狱悔过6个月。
陈某是漳州漳浦县人,23岁,初中文化,在厦门银祥肉业食品有限公司当司机。为了能多弄点钱,他竟打起了司机同事的加油卡的主意。
2006年7月29日上午9点多,陈某从公司下班时,路过停车场时,停车场空无一人,陈某乘机钻进公司一部未锁车门的货车驾驶室内,将存放在驾驶室贮物箱内的车辆IC加油卡偷走。当陈某欲回宿舍时,他又发现宿舍门前停放着一辆配送饲料的货车,上前一看车门并未上锁,于是他又将该车贮物箱内的IC加油卡顺手牵羊盗走。
随后,陈某立即带着两张加油卡到湖里悦华酒店路口,将两张加油卡交给朋友曾某。由曾某找油贩子到加油站盗加0号柴油133.78升,折合人民币620.76元。次日中午,陈某到湖里区小东山村村口将加油卡拿回,曾某按事先约定支付400元给陈某。
就这样,在2006年7月份至2006年9月12日期间,陈某采用同样手段先后作案8次,共使油贩子盗加0号柴油628.8升,折合人民币2917.7元。
不过,做了亏心事的陈某在公司开车时怎么都觉得不踏实,加油卡接二连三地丢失也引起了公司的注意。2006年9月23日,陈某主动到公司车队队长办公室承认自己偷拿IC加油卡进行盗油的事实,西柯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案后,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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