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帮助残疾人就业,本市实行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年审和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式。昨日从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获悉,本市仍有40家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年度审核,未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法律责任。
| |
根据此次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城乡集体经济组织,都要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要按差额人数缴纳上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征收改由地税部门代征此项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