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平日,有许多人给我们发来信函或邮件,咨询有关的法律问题,因为我们相关的法律知识不够或是工作忙,其中有许多人没有得到答复。我们因此深感愧疚。在此也给满怀热望而最终不免失望的人们深深鞠躬!
从今天起,为了增强《法治新闻》版的服务性,体现本报全心全意为市民服务的宗旨,本版开辟《市民问法》专栏,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个问询的平台。
汉阳张先生:去年11月,我辞职了,公司认为我没做满12个月,拒绝支付年终奖。
答: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公司应按照月份比例给你支付年终奖,否则可申请劳动仲裁。
武昌罗先生:我妻子是正式编制教师,今年生了孩子,单位要根据产假来扣除部分年终奖,这合法吗?
答:产假是法定假期,休产假视同上班,不同于事假,单位做法违法,具体内容可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
汉口梁女士:公司不给加班费又要我们加班,请问是否可以追讨加班费,其计算办法如何?
答:可以申请仲裁追讨,周一到周五加班按工资的150%支付,周六、日按200%,法定节日按300%。
汤先生:我们这家小医院将“年终奖”改名为“继续服务奖”,要到春节后分3次发,变相留人是否合法?
答:用人单位不能为了限制员工在年关跳槽而拖延发放年终奖。情节严重的属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龙女士:节日期间,收取下属单位赠送的购物卡算不算受贿?
答:应视为受贿,数额不大的,属违纪;如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要承担刑事责任。
解答: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童高波律师13607126923;整理:记者胡勇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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