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日热线消息 济阳县的刘先生2006年9月份接手了一辆奥迪A6轿车,车过了户,但没有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后来出了车祸,因保险没有过户,保险公司没了赔偿责任。
刘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9月份,因为别人欠他的工程款还不上,就用一辆奥迪A6轿车来抵债。
刘先生表示,这辆车到自己手里时已经两易其主,而保险单上还是第一任车主李某的名字。这辆车的保险到2007年7月1日才到期。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自己不能接受。
记者随后联系了中华联合财险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的这种情况属于保险合同变更,由于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合同过户,保险公司就没有责任为其做出赔偿。当记者问到这种情况有无补救措施时,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没有什么办法,只能提醒有类似情况的人注意,办理车辆过户时一定要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否则就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润华集团润菲公司负责车辆保险理赔的韩军明经理说,车辆保险中,受益人就是投保人,受益个体是人,不是车。因此车辆过户时,一定要注意及时变更保险手续,变更被保险人姓名,否则即使原来的保单还在有效期内,如果车辆出了交通事故,现在的车主也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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