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2月7日电(记者李兴文)时已岁末,正是商品流通的繁忙时节,但是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却频频上路,对过往司机强堵滥罚,乱设卡、乱检查、乱罚款重又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春运期间,这股公路“三乱”歪风必须坚决刹住。
最近,湖南一辆运载浏阳花炮的货车途经江西上栗县金山收费站时,被交警拦下,称要罚款5000元至2万元,当被问及罚款理由时,交警不理不睬,最后在司机再三央求下,交警才开出一张600元的罚单,货车交完罚款即被放行。更有甚者,江西抚州、瑞金等地的个别执法单位为罚款创收,竟在福建设立“线人”盯梢货运车辆,交警在辖区公路配合拦截,然后移交工商部门罚款,被拦截的车辆少则被罚1.5万元,多则被罚5万元,过往司机苦不堪言。最近福建三名“线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江西省公安部门刑拘。
执法部门随意拦截车辆,不分青红皂白罚款放行,是典型的“吃拿卡要”。这些最近被媒体曝光的公路“三乱”事件,尽管具体情况不同,但都是执法部门知法犯法。在这些执法者眼里,手中执掌的权力就是创收的工具,沿途过往的车辆就是送上门的“唐僧肉”。
公路“三乱”与当前的执法体制密切相关。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经费仍然实行“以收定支”“收支挂钩”,一些地方财政对罚款的返还率甚至高达90%;有的地方部门还下达具体的收费、罚款指标,并将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奖励、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据。这些错误做法直接导致了乱收费、乱罚款的回潮。
春运期间,为了安全运输、打假扶优,执法部门加强市场监督检查无可厚非。但如果执法部门不是出于公心,而是想着借机“捞一把”,视执法为“执罚”,一罚了之,以罚代管,就给法律抹了黑。这样做必然会扰乱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确保货畅其流,必须把治乱减负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法制建设等紧密结合。同时,应严格规范执法部门上路管理行为,健全监督机制,谁违纪就让谁离岗,谁胡来就砸掉谁的饭碗,刹风整纪,以儆效尤,使执法者不能、不敢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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