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江苏重点版刊发报道,两盐城青年多次索要工资无果后萌生杀机,报复老板。据悉,惨案发生,老板娘、其父母以及年仅4岁的儿子被残忍杀害,凶手劫得受害人两张银行卡。至该案侦破时,二人已从银行支出7万余元人民币。
临近年关,正是农民工与雇主结账返乡之际,这一案件为讨薪难现象敲响警钟。一方面,一些媒体和社会机构忙着为农民工购买返乡票,为他们提供方便,有的单位甚至开通“返乡专车”,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却恶意拖欠职工工资,激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昨天,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对此事发表看法,都为此次悲剧性事件“感到痛心”,“对老板的无赖,对民工的莽撞震撼,这是无视生命的漠然”。
本报记者昨天对话本报民意顾问张光芒教授,邀请他从这一话题,对类似现象进行剖析。
记者(以下简称“记”):张教授,您对类似现象有什么印象?
张光芒(以下简称“张”):这种现象非常严重,足以引起大家的重视。其实,平时类似的现象也屡见报端,现在临近年关,也容易引起大家的关注,我认为主要是如何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记:似乎这样的现象不好说责任都在哪一方的身上?
张:对,一般来说,是雇主违约拖欠工资在前,雇工索要未果报复在后。当老板、包工头和经理这些掌握着被雇佣者工资权利的人,一定要守法,兑现诺言,按时发放工资。因为农民工本来就是穷人,属于弱势群体,他们挣的就是血汗钱,剥削他们的血汗钱是很不人道的,很容易引来大家的唾弃和批判。这种案件应该为他们敲响警钟。
记:如果老板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张:这就需要农民工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遇到困难理智一些,而不是简单地采取暴力来解绝问题,那样不仅于事无补,还会给自己带来悲剧。悲剧原本不会扩大到如此地步,任意一方稍微冷静一些都不会如此。他们可以向相关部门寻求救助,比如媒体,比如法律机构等等。
记:那您认为有关人员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张:一方面农民工要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不要把问题拖延,比如说一两个月不发工资,就要考虑是否辞职的问题,不能拖到半年或者一年的时候,会很被动,损失也大,也最容易走极端。同时,关键是社会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保护机制、平衡机制和监管机制。比如,我们可以像银行为客户建立诚信档案一样,对企业的拖欠工资进行“污点终身记录”,一次拖欠,终身受罚,一天也不行,一元也不行,让拖欠者在法律上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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