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火腿产品抽查结果显示,在两厂家生产的火腿表皮中发现敌敌畏,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对问题食品依法予以查处并召回。这两种产品是东阳市全华火腿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华火腿,商标:宗华;宣威市恒发火腿厂生产的宣威火腿,商标:宣宝。
去年,有媒体曾报道青岛李沧区一个加工油条的食品店使用敌敌畏,店主的理由是为了驱逐苍蝇蚂蚁。被曝光用敌敌畏的两个厂家是否也出于这个目的?我们不得而知。昨日,四川省质检局一位专家听说了火腿上有敌敌畏一事也很震惊,他说,“不管是在食品的制作还是销售环节,敌敌畏都是禁止使用的,一旦发现有人将其用于食品加工链,都将受到严厉的查处。”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市民除了感到惊讶外,还很关心这样一个问题,“万一不小心误食了含有敌敌畏的食品会怎么样?”
成都中医药大学教授汪亚强指出,人一旦误食了敌敌畏,根据食量的大小,轻则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重者,会全身抽搐和昏迷,甚至死亡。《华西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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