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6日专电(孙巍、刘新英)为了使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办法更加科学合理,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对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办法进行了调整,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退出机制。
山东省日照市从2003年开始推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通过前三年的运作,已经有1736户家庭圆了住房梦。
今年该市对经济适用住房办法进行调整,对经济适用住房补贴退出作了明确规定: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购买的住房,5年内上市交易的,全额退回补贴;超过5年、不满6年上市交易的,按照补贴总额的90%退回购房补贴,每增加一年递减10%;15年以后(含15年)上市交易的,不需向政府退回购房补贴。未按规定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退回的补贴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资金,用于向其他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