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13日专电(记者屈凌燕)记者3月13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2006年浙江省各级工商机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受理消费投诉案件127264件,其中2006年手机投诉案件18829件,已连续三年位居商品类消费投诉第一位。
手机投诉主要问题是:
--质量问题占手机投诉总量64.46%,表现为:手机无法开机或自动关机;显示屏不显示,显示混乱或错误;收不到信号或接听断线;按键失灵或接触不良;主板、屏幕等主要部件开裂;充电器、电池、耳机等主要配件质量低劣或冒牌货多等。
--售后服务无保障、服务态度差。售后服务问题占投诉总量的19.89%,表现为:手机退换货无保证,商家、厂家故意拖延、推诿,不履行三包义务。
--法定检测机构少,送检程序繁琐,费用高。
--广告内容不实或误导。最突出的是电池的使用时间达不到广告或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使用时间。
据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手机的社会普及程度提高,销量大幅增加。为抢占市场,一些手机生产企业将注意力集中在比产销量、比品种数目、比新品推出速度上,一些企业为了使新产品尽快投放市场,在产品还存在质量甚至设计问题时就将其上市了。而由于手机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厂商相继退出竞争,使得部分产品的售后服务难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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