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劳动官司” 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免费
继江苏省去年免除了农民工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费用后,今年下岗失业人员也可享受这一劳动仲裁“绿色通道”。记者昨天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了解到,下月开始,作为下岗失业人员的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中败诉的,其受理费和处理费可酌情减免。
据介绍,去年我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达6.6万件,涉及劳动者8万余人,其中约50%的当事人是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平均每人所需仲裁费用约200元。今年我省将继续构筑社会困难群体仲裁服务的“绿色通道”,除了农民工,对于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下岗失业当事人,仲裁败诉的,也可酌情减免受理费和处理费。省劳动部门还明确,各级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要充分维护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因工致残等社会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其劳动争议案件,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受理,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对急需治疗的工伤、患病的当事人,应先行部分裁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
同时,我省劳动争议将实行首问导诉服务制度,即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准备的材料。如果劳动者当事人没有委托代理人,仲裁员还应详细告知其仲裁程序,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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