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洁服务工作而引起的行业竞争升级,贵州籍与湖北籍来长打工人员各自纠集老乡进行了一场大火并,导致两名湖北籍男子当场丧命。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聚众斗殴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一审判处被人殴打后聚众斗殴进行报复的詹吉祥有期徒刑3年。
同业竞争引发矛盾
现年20岁的詹吉祥来自贵州省一个小县城,2004年3月他与一群年纪相仿的老乡来到长沙,在宾馆和娱乐场所从事卫生间的保洁服务工作。
胡勇、胡略兄弟是湖北省人,与詹吉祥一样,他们也和一群湖北老乡在长沙从事着娱乐场所卫生间的保洁服务工作。
2004年3月14日,詹吉祥的3名老乡来到某娱乐城联系卫生间的保洁服务业务,该娱乐城的负责人同意了贵州人的要求,并辞退了原在该娱乐城承担卫生间保洁服务工作的胡略等人。
2004年三、四月间,詹吉祥等10多人又去了另外的大型娱乐城联系业务,因而与原在此从事卫生间保洁服务工作的胡略等湖北籍老乡构成了同业竞争,产生了矛盾。
被人追打酝酿报复
两帮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很快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
2004年3月21日晚12时许,詹吉祥的几名老乡从某娱乐城下班出来后遭到了疑为湖北籍人的追打。
2004年5月27日1时30分左右,詹吉祥与一名同乡从某娱乐城下班后,在芙蓉路与五一大道相交的立交桥下被多名湖北籍男子殴打,詹吉祥与老乡分别逃脱。随后,两人纠集多名老乡赶往事发地点,见湖北人不在,便来到某娱乐城了解这批湖北人的详细情况。
5月28日上午,詹吉祥与11名贵州籍同乡聚集在一起决定对以胡勇为首的湖北籍人进行报复;而胡略亦认为贵州籍同行有可能来找麻烦,于是也纠集了同乡。
双方斗殴两人死亡
5月29日零时许,詹吉祥等11名贵州籍老乡携带弹簧跳刀、水果刀、菜刀等作案工具,窜至某娱乐城门口等候在此上班的湖北人;湖北籍的胡略等人亦各自携带铁锤、皮带,双方发生斗殴。胡略、胡勇均在斗殴中死亡。
法院认为,詹吉祥与同乡在被胡略等湖北人殴打后,于2004年5月29日凌晨1时许与湖北人胡略等人斗殴,詹吉祥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詹吉祥起意报复并积极参与策划,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但法院考虑其作案时未满18岁,且在斗殴过程中未持刀伤人,故对詹吉祥从轻处罚,判处3年有期徒刑。(除詹吉祥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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