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南方都市报、扬子晚报报道
拆迁地曾是一片繁华之地。当地人介绍,这里曾是九龙坡区唯一的一条饮食街,房子以木房和砖混结构为主,大多不高,但每到晚间便人声鼎沸,过往食客很多。
2004年7月,开发商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该市九龙坡区房管局申报,拟对此地也即杨家坪鹤兴路片区实施开发。
开发商估价无法接受
昨日下午,项目开发单位负责拆迁工作的王伟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2004年8月31日,九龙坡区房管局下发了拆迁许可证,动迁期从当年9月5日起,为期一个月。随后,开放商制定了拆迁补偿方案。“方案主要依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此次拆迁主要涉及281户业主,对业主该方案都有公示。”王伟说。据其介绍,在开发项目现场,一并被公布的还有重庆金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王伟强调,金地资产评估公司是由全体业主从5家资产评估公司中间选出的,最终的评估报告得到了九龙坡区政府的批准。
依据这份评估报告,户主杨武的两层楼房的价值为247万多元。
当吴苹得知她的楼房的评估价后,觉得这与刚建成1年的杨家坪步行街的店面和住宅售价相差悬殊,那年杨家坪临街的店面售价是5-10万元/平方米。
2004年9月5日至10月4日,是区房管局规定的拆迁期限。至10月8日,281户居民中,已有250多户搬迁。开发商雄心勃勃,以为最长即在半年之内把剩余的近30户摆平。随着拆迁进行,鹤兴路成了大工地,当地居民说,每和一户居民协商好补偿安置方案,人刚搬走,房子即被拆除。2006年5月,开发商的挖土机开进鹤兴路,这时,还有3栋房子屹立不倒,中间的是杨武的房子,另两家在项目区边缘。4个月后,这两栋楼在屋主签字后先后推倒,而杨家依旧岿然不动。
法院下强拆裁决吴苹不知
纵观整个事态的发展,有关房子的赔偿问题是造成双方分歧的结点。
据开发商介绍,2004年9月,他们与户主第一次接触。彼时,吴苹提出了“赔偿”和“还房”两大要求。赔偿方面主要涉及拆迁前后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房子装修、冒顶建筑补偿等花费共计数百万元;另对新旧房屋的置换,吴的要求也较为具体:原位置、原朝向、原面积、原楼层等。
因为无法满足户主的这一要求,双方的第一次接触不欢而散。“多次接触无果的情况下,去年12月份,我们向城市拆迁的主管机关也就是九龙坡区房管局申请行政裁决”王伟表示,他们依据的是《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第17条。
今年1月8日,区房管局召开拆迁行政裁决听证会,但吴苹没有参加。吴苹说,她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听证会。3天后裁决下来,要求吴苹接受拆迁人的安置方案,即安置在杨家坪步行街另一头的一家店铺,并领取20.9万元产权调换差价,与此对等的是,她必须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自行搬迁。
2月1日,吴苹仍没有搬迁,区房管局向区法院申请强拆。对此吴苹说,她并不知道行政裁决结果,更不知道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拆,直到3月2日这天,她正在区房管局与开发商协商未果,2名身穿便衣的法官突然出现在她面前,通知她这一事实。“我当时气坏了,当即要求听证,他们让我说话的机会太少了。”吴苹说。
让她失望的是,3月19日这天,在她慷慨激昂地陈述开发商和房管局的不是之后,法庭却当庭裁定支持房管局的裁决,限令她于3天内自行搬迁。这相当于把她拉回到与开发商博弈的最初阶段,更关键的是,她没有了房屋这个重要的筹码。
至此几方的矛盾冲突至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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