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自建经济适用房”开始引起广泛关注。年初,广州宣称对此类住房“开禁”,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的《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也被看作对单位自建房的默许。
这种远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给内部职工的住房,当事单位称之为“自建经济适用房”;但有房产商则指其实为“福利分房”回潮。
1998年,中央政府推动了新一轮的房改,正式叫停了“福利分房”。专家指出,从1998年以来,官方的政策始终为单位自建房“留有口子”。而这种住房作为对困难职工的补贴措施,如今面临的争议不仅是形式上与以往的福利分房难以区分,其公平性也被怀疑。在社会住房保障尚无法完善的情况下,单位自建房如何监管仍为难题。《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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