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法院审理了周氏两兄弟致人重伤一案,判处两兄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此,因5毛钱渡船费引发的刑事案告终。
周氏兄弟系宣州区孙埠镇永宁村村民,其父亲长年在一条河上摆渡。2006年7月的一天,同村的汪某在骑摩托车乘坐渡船时,因周的父亲要加收5毛钱的车辆过渡费,双方发生争执,汪某出手打了周的父亲一拳。
案发后,兄弟俩躲到了外地亲戚家中,宣州区孙埠派出所立案侦查。周氏的亲友找到律师余光义。余律师当即指出,只有投案自首,才有可能获得宽大处理的机会。并应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以求得他的谅解。
周氏的亲友听取律师建议后,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计4.6万元,两兄弟随律师一起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今年初,宣州区法院对这起案件开庭审理。法庭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两被告人的自首情节。鉴于被告人周氏兄弟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遂作出以上判决。(友龙宗尧赵跃)
来源: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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